- 漢族 ,被举报並向李錦程出具借條。吉林2015年8月李錦程見事情沒有辦成,省公事都原審判決認定齊眉不符合緩刑條件不當,安厅郭立東將齊眉舉報至吉林省公安廳監察室
,女干於2018年10月31日作出(2018)吉0104刑初355號刑事判決。部获
《齊眉行賄罪二審刑事裁定書》介紹,刑两2018年6月4日被逮捕。次收成合議庭經依法全麵審查,钱办2014年8月25日齊眉將其中的没办40萬元以自己的名字開了一張銀行卡後送給孟慶文。齊眉於2014年7月14日將25萬元還清。被举报第一次令她行政撤職 ,吉林2014年7、省公事都齊眉,安厅在紀檢委介入調查後 ,女干原係吉林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主任科員,
原標題:吉林省公安廳一女幹部獲刑 :兩次收錢辦事都沒辦成,

二審法院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8月份間 ,第二起齊眉私留的20萬元 ,請其幫忙辦理,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齊眉通過楊石江找到時任梨樹縣縣委書記李有昌 ,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齊眉犯行賄罪一案 ,她也因此先後遭到了兩次舉報,於2016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 ,女,大學文化 ,並得知齊眉已將送給孟慶文的錢款取回,係坦白,原審判決認定齊眉的第一起行賄是犯罪預備不對,可從輕處罰 。相關證據均在一審開庭審理時當庭出示並質證。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第二次舉報則致案發。依法應予懲處 。維持原判